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余卫公罚【2020】016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翰悦酒店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行政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行政处罚内容:警告并罚款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29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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