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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番综(洛浦)处字 〔2022〕 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九)项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作出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1
    决定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幸健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