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西卫传罚[2020]1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杭州美中宜和医院有限公司2019年05月16日至2019年05月16日1、杭州产时管理信息系统中王一媚产妇的儿童卡介苗批号201905014错写成01905014,韦薇产妇的儿童乙肝疫苗批号201903017错写成20190317,周丽萍产妇的儿童乙肝疫苗批号201903017错写成20190301,陈佳忆、李苗苗、任琳娜、顾芳、赵晓婧等几人乙肝疫苗批号写错,詹雯婷乙肝疫苗有限期错写成批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决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1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