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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华市监罚字[2021]17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四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124元;二、罚款人民币65000元。以上一、二项合并执行人民币66124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8
    决定机关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绍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