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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梅交罚[2021]12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2月03日09时4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钟锦平、李方悦在天汕高速城北收费站出口进行日常稽查时,发现司机郑汉文驾驶粤M07945大型客车驶出城北收费站。经调查,粤M07945大型客车属梅州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所有,该车当日从梅县发车开往深圳,在蕉岭南礤停靠并招揽了5名乘客上车。该车客运标志牌上载明,该车是梅县-深圳直达班车,梅州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有使用粤M07945大型客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8
    决定机关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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