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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罚[2017执(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4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没有论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6
    决定机关 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