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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浦(消)行罚决字〔2019〕51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占用防火间距
    行政处罚内容 上海通汇汽车维修零部件配送有限公司个别仓库内未配置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存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仓库之间通道上放置货物,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给予上海通汇汽车维修零部件配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0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刘剑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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