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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奉处字(2019)第2620190003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468万元,罚款0.05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2
    决定机关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孔令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