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珠香市监处字〔2019〕10-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1、经查明: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faenza法恩莎筑邦专卖店(掌柜为faenza法恩莎筑邦专卖店)、祥展卫浴专营店(掌柜为祥展卫浴专营店)、ilfanale旗舰店(掌柜为ilfanale旗舰店);在淘宝平台开设法恩莎卫浴筑邦正品店(掌柜为522huan)、优跃卫浴(掌柜为法恩莎筑邦企业店)、法恩莎卫浴建材店(掌柜为法恩莎卫浴建材);在京东平台开设法恩莎筑邦专卖店;在苏宁易购平台开设法恩莎家装建材旗舰店;其中恩莎卫浴筑邦正品店未在网店首页公示营业执照的信息。 2、经查明:2018年6月8日起,当事人利用员工内部微信刷单,主要通过朋友或亲戚,按照刷单要求直接模仿真实交易,在当事人对应网店进行浏览产品后,下单付款,当事人通过快递公司邮寄洗衣粉等物品(不是下单物品)或空包裹。刷单完成后,当事人将相应货款及刷单佣金通过微信方式返还给朋友或亲戚。2019年3月起,当事人利用试客多平台(http://ip68.shikermb.com/seller/orderVip.htm)下达任务,并且预先根据运营的刷单计划,将钱转到平台账号平台中【账号只有陈永敏(原当事人员工知道)】。刷手先浏览任务中的相关卫浴产品关键词到一定天数,完成商品打标(浏览的过程)。刷手通过刷单平台接手任务,根据任务的要求进行货比三家,主宝贝浏览,评价浏览,旺旺虚假聊天,收藏宝贝,关注店铺,加入主宝贝商品进购物车,并在规定时间内从购物车里下单垫付(付款),并且截取找到主宝贝的搜索截图,货比截图,假聊截图,付款截图,复制单号等给外包主持(刷单平台人员,不详)。外包主持(刷单平台人员,不详)整理表格后上传到平台,并由当事人的客服人员、运营人员在当事人对应网店的后台进行标识红旗,留言备注,方便在线客服区分真实订单与虚假订单,虚假订单当事人通过快递公司有时邮寄纸巾、有时邮寄钥匙挂件、有时邮寄洗衣粉或空包裹。当事人每 |
行政处罚内容 | 1、依法对当事人开设的网店(恩莎卫浴筑邦正品店)未在首页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2、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19 |
决定机关 |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欢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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