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川工商绵平处字〔2019〕第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03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和null,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6 |
决定机关 | 平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笪青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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