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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文罚字[2017]第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人民币3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31
    决定机关 镇江市文广新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