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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常州光芒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美娟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986019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1)新商初字第10号
    案号 (2012)新执字第0043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2-06-14
    发布日期 2015-06-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常州光芒化工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常州市君铭天通商贸有限公司款项252000元。 二、原告常州市君铭天通商贸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6025元,减半收取3012.5元,财产保全费2095元,合计5107.5元,由原、被告各半承担2553.75元(该款原告已交纳,本院不退,被告于2011年8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2553.75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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