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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白)食药监食罚决审[2020]000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安全法》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百三十条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人民币200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29000元;三、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4
    决定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江振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