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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东执C罚字〔202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12月我局接到惠州市智慧城管网格化治理平台关于碧翠湖一期三区项目工地扬尘超标达到红色预警的卷宗信息,2021年12月20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方在惠东县稔山镇盐灶背村禾沙坑地段碧翠湖一期三区项目施工。该施工工地未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开启喷淋、洒水抑尘,未对物料和裸土进行覆盖,造成扬尘污染。我局当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以上事实有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现场照片、现场整改照片;3、调查询问笔录;4、公司营业执照;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据证实。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万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8
    决定机关 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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