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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佛自然南林执(罚)决字[2020]第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被处罚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建星文东村地段的林地,用作建设智慧慢城项目部办公室和员工宿舍,该房屋所使用的林地被硬底化面积为6527平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6个月内恢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建星文东村地段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对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建星文东村地段,非法占用林地并擅自改变林业用途进行硬底化的行为,按每平方米21元进行处罚,共处罚款人民币13706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4
    决定机关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