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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番住建罚[2021]1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商业办公楼工程1幢(自编号:大石碧桂园商业A栋)工程项目中存在屋面机房梁模板支撑未按方案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依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版)B406.37.2的规定,决定作出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8
    决定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