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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韶环(始兴)罚〔2021〕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5月24日晚接群众投诉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到你公司承建的碧桂园丹凤府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拆模作业,存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擅自夜间施工,影响附近居民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该公司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擅自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4
    决定机关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