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绍兴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324214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603民初10548号 |
案号 | (2020)浙0603执169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柯桥区法院 |
执行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浙江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2019)浙0603民初10548号民事判决书规定绍兴金钻铁皮石斛有限公司应归还瑞丰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及规定利息,绍兴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宣永灿、绍兴市柯桥区求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裘国良、浙江润露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冯华君、金正贵、金杏娟、周玉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本院发送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也未向我院申报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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