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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泥〔诚信处理〕〔市处〕处字〔201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吊销《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且自2019年1月28日起30天内不得重新申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8
    决定机关 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