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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运罚决字[2019]第33078251191004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义乌市恒风运达出租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2月19日14时35分左右,义乌市恒风运达出租客运股份有限公司聘用当事人吉XX驾驶浙G.TRXXX牌照出租车在义乌市机场路立交桥接受运政执法人员检查时,因无法当场提供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被运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0
    决定机关 义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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