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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庄农 (饲料) 罚 [2017] 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0.2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0.19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28
    决定机关 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