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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综(建)罚字〔2021〕1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3
    决定机关 无锡市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