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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巩自然资土罚 [2019]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35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没收1086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6541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2
    决定机关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