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荣鑫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969967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112民初1226号
    案号 (2019)赣0112执89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4-08
    发布日期 2019-05-3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江西省诺翔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900000元及所欠利息人民币123229.51元1元(包含罚息、复利,暂算至2018年3月9日,实际支付按江银南分新支借字第1720459-00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 二、由被告杨选、罗广、罗元生、南昌荣鑫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邓雪荣、袁桃英对被告江西省诺翔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所有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3098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人民币35986元,由被告江西省诺翔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并由被告被告杨选、罗广、罗元生、南昌荣鑫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邓雪荣、袁桃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