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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昌市监工罚(2019)6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32168元;2、没收违法所得382.626元;3、没收不合格产品共计27件。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1
    决定机关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椎名孝夫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