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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泽工商经一罚字[2018]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20
    决定机关 泽州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郭明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