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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拱市监祥罚处字〔2021〕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情形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人民币8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6
    决定机关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吴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