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酱卤禽肉制品的制造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0710114878.8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85515B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85515B | 申请公布日 | 2010-12-15 |
分类号 | A23L1/315(2006.01)I | 分类 |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
发明人 | 李绪民;宋卫东;秦玉兰;姜奎华;李华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新昌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潍坊鸢都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山东泰森新昌食品有限公司 |
地址 | 261300 山东省昌邑市新昌食品园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酱卤禽肉制品的制造方法,通过选取去肺去肾清洗后的白条鸡、白条鸭或其分割产品,作为禽肉,按比例配制由调味料制成的滚揉液,将禽肉与滚揉液按比例加入到真空滚揉机内,在一定温度、时间内真空滚揉,将滚揉后的禽肉在一定温度条件下静置一定时间,将静置后的禽肉置于一定温度中的色拉油中油炸,将油炸后的禽肉冷却,装铝薄袋或高温蒸煮袋,真空封口,将包装后的禽肉一定温度条件下蒸煮一定时间。通过该方法制得的酱卤禽肉制品,保证了产品口味的稳定,同时也避免了高温杀菌时造成的蛋白质过度变性而产生高温肉味,保存了调味料的风味物质不散失,又减少了肉制品营养成份的流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