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186611202 |
违法行为类型 | 上海维宝起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未如实提供检验结果证明 |
行政处罚内容 | 于2018年03月27日在浦东新区沪南公路4736号实施未如实提供检验结果证明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结算清单二张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十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11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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