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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工商案〔2018〕00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行为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22
    决定机关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蔡德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