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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东市监处字[2019]2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5
    决定机关 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锦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