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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公仑(网)行罚决字[2020]015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金坦磁业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宁波市北仑区大矸茅洋山路19号1幢1号一层-A的宁波金坦磁业有限公司的网站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公司网站页面http://giantank.net被植入违法信息页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4
    决定机关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网络警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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