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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淮盱)应急罚〔202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厂处人民币7500元(柒仟伍佰圆)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6
    决定机关 盱眙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