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苏淮盱)应急罚〔2020〕3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厂处人民币7500元(柒仟伍佰圆)罚款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16 |
| 决定机关 | 盱眙县应急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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