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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四自然资西执罚[2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已缴纳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1
    决定机关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