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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工商处字〔2016〕第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武世祥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当事人剩余的不合格复合肥1吨,没收违法所得375元,并处罚款7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7-07
    决定机关 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岐山县青化兴农农资经销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