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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字(2019)第0620190016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1428万元,罚款1.39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4
    决定机关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袁巴元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