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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字(2019)第0620190013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3184万元,罚款2.14084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8
    决定机关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