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稽罚[201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于2017年1月3日经营的46瓶尤维斯牌钙D软胶囊,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Q/16A0237S-2013《尤维斯牌钙D软胶囊》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7.5万元, 没收金额:0.0413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6
    决定机关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