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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凤﹝消﹞行罚决字﹝2022﹞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2年03月22日,大队对位于凤阳县浙商工业园门临路南侧的凤阳洁宏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房内喷淋管网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05
    决定机关 滁州市凤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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