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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经开(消)行罚决字〔2019〕160000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下沙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杭州下沙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杭州下沙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9年6月19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9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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