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长人社监罚字[2017]300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
行政处罚内容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超工时用工、未支付加班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9-19 |
决定机关 |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