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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泉台管市监处(2020)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5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2
    决定机关 张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骆明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