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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媛铂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659****557E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08民初4259号
    案号 (2021)苏0508执192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09-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媛铂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结欠原告章鸣借款本金292246.5元及利息7067元(利息按照年息12%从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至2020年7月8日止,此后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7月9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履行方式:被告上海媛铂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底前归还原告19244元,余款分23期归还,自2021年4月起每月月底前归还原告12177元,直至还清之日止。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7月9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于最后一期支付给原告。被告贝贻对于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二、若被告上海媛铂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贝贻任意一期未能按约足额履行,原告可就被告上海媛铂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贝贻全部未履行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章鸣、被告上海媛铂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贝贻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6084元,减半收取3042元,由被告上海媛铂3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贝贻负担,于2021年3月底前直接支付给原告。五、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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