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景德镇城市之星酒店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白平安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897202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珠民二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5)年珠执字第0016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5-07-20 |
发布日期 | 2015-08-1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三被告于2015年6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65920元,原告将2014年1、2月份货物月结清单返还给三被告,原告自愿放弃逾期违约金。如若三被告为按期付款,则三被告需按合同约定自2014年3月25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支付逾期违约金。本案诉讼费1698元减半收取849元,被告景德镇市城市之星酒店自愿承担。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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