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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银监罚决字〔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承兑汇票业务对贸易背景审查不严;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乡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