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博恩世通高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楼飞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03559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沪0118民初05823号
    案号 (2017)沪0118执559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6-15
    发布日期 2017-09-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博恩世通高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货款777,000元; 二、被告冯军在减资19,00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告江苏博恩世通高科有限公司结欠原告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被上诉人上海博恩世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减资人民币19,00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上诉人江苏博恩世通高科有限公司结欠上诉人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57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785元,由被上诉人江苏博恩世通高科有限公司、冯军、上海博恩世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570元,公告费人民币300元,均由被上诉人江苏博恩世通高科有限公司、冯军、上海博恩世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