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云建监察行处(2018)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20000元整的罚款(贰万元整),并立即整改存在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4
    决定机关 云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