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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上公(消)行罚决字〔2018〕110004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丁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杭州丁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八十五条第一阶次,决定给予杭州丁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止使用,并在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帐号:0100550001)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上城区大队 2018年12月14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14
    决定机关 上城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