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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增林罚决字〔2022〕第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拟对违法行为人广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修剪绿化树木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17
    决定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