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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江交罚〔2021〕012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珠海市众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特别严重情节,应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珠海市众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特别严重情节,本单位决定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4
    决定机关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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